政策法规

您的位置: 浙江省侨商会 >> 政策法规

纺织品、服装等出口退税率提至16%

[作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 浙江省侨商会 时间:2009-03-31 11:20:57 阅读:4624 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7日发布通知,明确从2009年4月1日起提高纺织品、服装、轻工、电子信息、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6%。
  根据《关于提高轻纺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将CRT(阴极射线管)彩电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6%;将金属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将车辆后视镜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将锁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将商品次氯酸钙及其他钙的次氯酸盐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此次调整共涉及3802个税号。(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