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浙江省侨办以浙侨〔2009〕6号文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侨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切实加强为侨资企业服务工作。《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切实加强为侨资企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浙侨〔2009〕6号
各市、县(市、区)侨办: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十分严峻,我省部分侨资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面临的困难也十分严重。全省各级侨办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为侨资企业服务工作,积极帮助侨资企业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各种困难,全力保持我省侨资企业平稳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侨资企业困难情况调查。各地侨办要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府的部署,迅速行动起来,深入企业第一线,开展调研和走访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交流等形式,全面了解和分析侨资企业当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保护侨资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和政策建议。
二、努力帮助困难侨资企业办实事、破难题。各地侨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为困难侨资企业“送服务、送温暖”活动,积极为侨资企业排忧解难。当前要针对部分中小型侨资企业资金紧缺的现状,帮助搭建银行与企业的对接交流平台,联合金融机构进行各种形式的银企对接合作恳谈会,推动银企互动合作、共同发展,切实解决侨资企业融资难问题。今年2-3月份,省侨办将联合省有关金融机构、省律师顾问团、省侨商会等单位,深入侨资企业,开展“为困难侨企送服务”活动,在资金、法律、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为侨资企业提供服务,帮助困难侨资企业破难题、渡难关。
三、积极鼓励侨资企业树立信心,“练好内功”。省侨办针对目前侨资企业面临的困境,要修改完善《侨资企业联系制度》,健全经常性沟通机制,组织相关人员为侨资企业解疑释惑,帮助困难侨资企业树立信心,克服困难,挺过经营上的“寒冬”。各地侨办要深入企业,引导企业职工积极投身省政府提倡的“千万职工大行动,转型升级立新功”的主题活动,为企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增效出谋划策。要协助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救急疏困”工作,对当前遇到较大困难的侨资企业,要加强交流,及时沟通信息,做好稳定工作,努力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做好牵线搭桥工作,为侨资企业生存发展创建平台和拓展空间。各地侨办要组织侨资企业参加各类投资贸易洽谈活动,充分利用“浙洽会”、“西博会”、“农博会”、“甬港论坛”等经贸活动平台,为侨资企业拓展新的发展商机;要与省侨商会联合,继续开展“侨资企业西部行”活动,组织在浙侨商赴劳动力成本低、资源能源丰富的中西部地区考察投资,在为国家大局服务的同时,为侨资企业寻求产业转移、成本降低、转危为机的发展机会;各地侨办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侨办《关于开展“发挥侨务优势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广大侨资企业开展服务新农村工作,根据实际需求和可能,把侨资企业的项目、资金引向农村,在农村寻找发展空间。
五、认真做好涉侨经济纠纷协调处理工作,为企业发展营造和谐环境。针对近年来涉侨经济纠纷投诉案件增多的趋势,各地侨办要加大信访受理工作力度,健全来信来访登记、督办、反馈、报结制度,做到件件有登记、有回复。对疑难、重点涉侨经济纠纷投诉案件,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加强涉侨经济纠纷协调处理机制,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处理,维护海外侨胞在国内投资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为侨资企业服务律师顾问团”的作用,开展“企业法律体检”和法律咨询活动,为侨资企业上门提供法律服务,以增强侨资企业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
六、加强对侨资企业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帮助侨资企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工作是全省侨办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发展大局服务和为侨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级侨办要把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专题研究部署;同时要有领导分管,确定专人负责落实这项工作,各市困难侨资企业调查情况请于3月31日前报送省侨办。
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二00九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