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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建立侨商服务联盟

[作者:据浙江侨网 来源: 浙江省侨商会 时间:2014-12-23 10:19:11 阅读:1561 次
 
    近日,嘉兴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嘉兴市侨商服务联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市侨商服务联盟,以更好营造嘉兴市亲侨商、安侨商、护侨商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随着浙商回归工程的大力推进,到禾投资兴业的侨商不断增加,涉及侨商的经济纠纷逐年增多,不仅涉及侨商经济纠纷的信访量在逐年上升,而且该类信访占涉侨信访总量的比例也在不断提高,侨商的维权工作任务越来越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来嘉兴市投资兴业侨商的服务保障工作。嘉兴市侨办作为牵头联系和服务涉侨对象的政府组成部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立足自身职责并着眼新时期侨务工作发展的现实需求,在前期走访调研侨商企业,编写专题侨情专报的基础上,根据嘉兴市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并逐一上门对接市级相关部门争取服务侨商的政策支持,建立部门联动的嘉兴市侨商服务联盟体系。
  《通知》明确,该服务联盟的服务对象是响应浙商回归号召,具有华侨身份的投资人在嘉兴市投资的有一定规模和实力,并在生产经营中诚信守法的侨(港)资企业。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引进侨商企业过程中有关工商登记、科技人才政策、财政税务、融资以及社会保障、子女教育、海关商检、签证和出入境等各个方面。根据企业需求和工作需要建立并完善四项工作制度:建立侨商服务联盟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建立重大工作会商制度;建立工作督促检查制度。
  《通知》明确侨商服务联盟领导小组,由嘉兴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市委统战部部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侨办、市侨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合作交流办、市工商联、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嘉兴海关、嘉兴检验检疫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市消防支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侨办),由嘉兴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侨办主任、市侨联主席担任办公室主任。嘉兴市级各成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为侨商提供的优惠或照顾政策,由侨商服务联盟办公室统一汇编成册,作为今后走访服务侨商企业和引导“侨商回归”的宣传资料。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形成覆盖嘉兴市的侨商服务联盟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
  嘉兴市侨商服务联盟的建立不仅为嘉兴市营造服务侨商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彰显了嘉兴市委、市政府为打造嘉兴更加优越的投资环境的坚定决定,这一给力举措在浙江省乃至全国也是首创,是嘉兴侨务工作的又一创新和突破。(据浙江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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