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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侨办侨商投诉协调工作会议召开

[作者:杨风伟 来源: 浙江省侨商会 时间:2014-11-18 15:06:55 阅读:1390 次
 
    11月14日,国务院侨办侨商投诉协调工作会议暨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换届会在贵阳召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庄荣文出席并讲话, 浙江省外侨办副主任王通林作“创新机制、协调联动,认真做好侨商投诉协调处理工作”典型发言,浙江海通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贺宝健、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叶明等38名律师受聘为第四届“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特邀律师(2015-2017年度)。
  会上,国务院侨办副主任庄荣文强调,全国各级侨务部门和广大侨务干部要切实加强对投诉协调工作的领导,准确定位、在法治的轨道中处理好涉侨经济纠纷案件,进一步健全为侨资企业服务全国性法律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在侨商权益保护中的独特作用,健全工作机构,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切实为侨商提供有效优质法律服务。
  交流发言时,浙江省外侨办副主任王通林说,浙江省是全国侨务资源比较丰富的省份之一,也是海外华侨投资的重点省份之一。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影响,侨资企业也面临不同程度的困难,各类经济纠纷呈增多趋势,仅2013年至现在,全省各级侨办就受理侨商投诉来信来访案件317件,通过各级侨办的努力,结案313件。
  王通林副主任强调,浙江省开展侨商投诉协调工作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建机制,有序开展侨商投诉协调工作。依托“全省侨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侨商投诉工作;完善“司法联系协调工作机制”,合力处理侨商投诉工作;建立“侨商投诉受理审核制度”,依法受理侨商投诉案件。二是建平台,借力开展侨商投资协调工作。充分发挥侨商组织的自主作用,成立浙江省侨商会维权委员会,主动介入,上门服务;充公发挥“律师顾问团”的专业作用,联合会诊,重点攻克,精准服务。三是建网络,跨区域开展侨商投诉协调工作。建立本区域的上下级协调网络;建立长三角地区的互助协调网络;建立跨领域的专业协调网络。
  王通林副主任还对做好侨商投诉协调工作提出两点建议,一是服务前移。对侨商投资项目及时提供环境、法律等要素的咨询和支持,依法提供政策保障,尽力减少后期的纠纷和投诉。二是完善组织。参照长三角地区侨商组织法律顾问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尽快成立全国性的为侨商服务法律网络,建立全国性的侨商组织维护侨商投资权益合作工作机制,降低各地侨商组织维权成本,提升区域整体维权社会效果。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贵州省政府、全国人大华侨委、司法部、国家信访局、中国侨联有关部门领导,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以上城市侨务部门的领导及特邀律师代表共百余人参加了会议。(杨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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