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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律师团作用 努力维护侨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

[作者:省侨商会 来源: 浙江省侨商会 时间:2013-01-07 16:07:55 阅读:3693 次
  《中国侨商》杂志2012年12月30日出版的总第48期,刊登浙江省侨商会《充分发挥律师团作用 努力维护侨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一文,现全文转载。
 
    浙江省侨商会成立于2006年12月。目前,全省11个地级市都成立了侨商会,会员(包括团体会员中的所属会员)已由成立之初的几百名发展到了现在的2120多名, 分别来自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巴西、日本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7年10月,我们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以律师为主体的省级侨商会的专门委员会---省侨商会维权委员会,由5名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并能热心为侨商投资企业服务的资深律师担任维权委员会的领导和成员。
    五年来,在省侨办、省侨联的指导下,我们充分发挥律师团在开展为侨商企业法律咨询服务、协调处理涉侨经济纠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维护了侨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上级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侨商的一致好评。
    一、应对金融危机,为困难侨商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由美国引发的金融危机对全球性金融和实体经济产生了严重影响,浙江省侨商企业以中小型为主,对外依存度较高,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面临严重困难。一是市场竞争压力加大、出口外销困难,特别是遇到贸易摩擦比往年增加,嘉兴市有2家侨资企业遭到美国和欧盟的反倾销调查。二是企业用工矛盾突出,劳资纠纷增多。三是存量用地紧缺,企业转型升级受限。四是企业融资困难,金融法律风险增大。
    为了更好地帮助侨资企业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切实加强为侨商企业法律服务和维权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环境,帮助他们破难题、渡难关,在金融危机期间,省侨商会领导带领维权委员会律师团成员深入到全省20多个市、县(区)的120多家困难侨商企业,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对企业提出的涉及投资纠纷、专利侵权、劳动用工、对外贸易中的骗款、厂址拆迁赔偿、排污赔偿标准、信用保险、企业退税、劳动合同等近200个法律问题,律师们都给予了全面的解答和认真分析,受到当地政府和侨商企业的欢迎。在绍兴小轩窗布业有限公司走访中,该公司反映作为产品全部外销的家纺龙头企业,面临订单减少一半、应收款回收难、员工“五金”负担过重等困难,针对老总提出的与俄罗斯某公司120万货款久拖几个月未收回的案例,省侨商会维权委员会副主任贺宝健律师从涉外仲裁、司法协助以及涉外合同的权利义务规定等方面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在金融危机情况下办理信用保险等有关法律建议,企业老总表示很受启发,增强了应对金融危机的信心。
    在绍兴市侨商会召开的由浙江嘉尔达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绍兴宝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等13家侨商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上,省侨商会维权委员会成员苏全生律师针对企业普遍存在用工难的问题,提出要将《劳动合同法》中理顺关系的有利因素最大化,建立同行业的诚信网络,以避免员工培训完就走人的情况发生;建立企业保险基金,专项专用,以解决企业员工的劳动保险问题。与会企业代表听了十分满意,说法律专家们的指点为企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坚定了战胜危机、克服困难的信心。
    在台州市侨商会召开的由浙江星星光电薄膜技术有限公司、玉环龙生水产制品有限公司等16家侨资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咨询座谈会上,玉环龙生水产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萧赛香反映:该公司跟一家企业合资因股权问题发生纠纷,已两年多了,一直没有解决,感到十分头痛。律师们看了该公司的合同资料后,由省侨商会维权委员会成员林宪律师为主“把脉”,其他律师补充,从合同条款、公司章程等5个方面提出了建议。萧董事长十分高兴,认为律师们的建议如同及时雨,为企业解决了大问题。
    在金融危机时期,维权委员会律师为困难侨商企业上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还积极帮助协调处理和妥善解决涉侨经济纠纷20多起,不仅为侨商企业维护了合法权益,挽回了经济损失,而且也扩大了侨商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如有一家会员企业在2009年金融危机中资金缺口2.5亿元人民币,债主纷纷起诉,职工上访,企业濒临破产。省侨商会维权委员会律师团队帮助该企业在企业重组、盘活资产、起诉应诉等多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历时九个多月,取得了实际效果,使企业资金缺口逐步缩小,进入稳定趋好状态。
    二、认真协调处理涉侨经济纠纷和案件,努力为侨资企业发展营造和谐环境
    近年来,涉侨经济纠纷和侨商投诉案件呈明显上升的趋势。维权中出现的新问题:一是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在个别地方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当侨商与政府部门或合作伙伴发生纠纷时,合作方往往利用行政权力或人脉关系优势,干扰案件的公平、公正处理,致使侨商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二是处理侨商涉侨经济纠纷投诉,常常涉及多个职能部门,而各个职能部门又有各自的规定,以致行政协调力度有限、手段匮乏。三是国内外法律法规衔接脱节,使一些经济纠纷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有些侨商企业反映,当与国外客户发生经济合同纠纷时,因涉及国际法律法规,在国内法院起诉不能裁定,案件久拖不决,造成企业损失巨大。
    面对维护侨商投资权益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我们充分发挥律师团的作用,依靠法律手段来协调处理涉侨经济纠纷和案件,努力为侨商企业发展营造和谐环境。五年来,省侨商会维权委员会律师团共协调处理和妥善解决涉侨经济纠纷150多起,不仅为侨商企业维护了合法权益,挽回了经济损失,而且也扩大了侨商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充分发挥律师团在协调处理涉侨经济纠纷和案件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省侨商会维权委员律师团建立了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受理有关来信来访,接受侨商投诉和法律咨询。五年来,通过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的侨商投诉和咨询有350多件,基本做到及时、准确、有效地反馈到对方,受到侨商企业的欢迎。
    二是实地走访侨商企业,及时协调处理侨商投诉。在事先摸底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省侨商会维权委员会组织律师对有经济纠纷投诉的侨资企业进行上门服务,一批疑难、重点或长期困扰侨商企业发展的纠纷案件得到了及时的梳理和解决。2009年6月,杭州某侨商企业向省侨商会维权委员会反映其2003年投资建立的新厂房,因与承建建筑公司经济纠纷,不能移交各类竣工验收手续和资料,以致该厂房无法取得房产证书,给企业造成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该纠纷虽经法院先后两次长达多年的法律诉讼,却未能彻底解决问题。接到投诉后,我们组织律师去该公司实地了解和分折案件,研究协调处理方案。后来经过律师们的帮助和协调,2010年5月案件得到了处理解决。
    三是省侨商会接到侨商来信来访投诉,在协调处理前,先咨询和征求维权委员会律师团的意见。省侨商会召开涉侨难点案件协调分析会,都请律师团参加,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如法籍华人杨女士1992年在杭州投资旅游娱乐项目,后来因国家政策调整而使企业无法生存发展,蒙受较大经济损失。10多年来杨女士多次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补偿要求,甚至通过法国外交机构写信反映,一直没有解决。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杨女士准备向法院起诉。在案件分析会上,律师们一致认为宜请侨务部门向省领导反映,以行政手段协调处理为妥。后来在省政府领导的重视关心下,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终于在2010年6月解决落实了300万元人民币的政府补偿,有效地维护了侨商投资权益,杨女士深受感动。
    四是请维权委员会律师团参与重点投诉案件的协调处理。如罗马尼亚侨商与义乌市某货运公司运输纠纷案,涉案金额3亿多元人民币,牵涉侨商几十人,影响较大,中国驻罗马尼亚使馆也来电来函,十分关注和重视此案。省侨商会维权委员会贺宝健、林宪两位律师积极参与该经济纠纷案的协调处理工作,在义乌市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案件得到妥善解决,不仅使海外侨商免遭重大经济损失,而且使一次海外华侨群体回国上访的风波得以平息。罗马尼亚青田同乡会名誉会长陈三荣多次来电对省侨商会维权委员会表示感谢。又如西班牙华侨吴先生在杭州投资的企业资产清算纠纷案,拖了七、八年未能解决,贺宝健律师用了半年多时间,上门与当地有关部门达20多次协调,案件圆满得到解决。
    三、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体检”,增强侨商企业自身维权意识
    五年来,为增强企业法意识和自身维权意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省侨商会与有关市、县侨商会联合举办了8期法律知识培训班,有400多位会员企业负责人和经管人员参加。培训班以《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作为重点培训内容,聘请律师授课,理论联系实际,通俗易懂,很符合企业的需要。不仅使学员增加了法律知识,而且也为会员企业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和学习的平台,与法律专家之间建立了联系渠道,收到了很好效果。
    如2012年10月30日,省侨商会在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义乌举办了法律知识讲座,有40多家会员企业的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参加。浙江海通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贺宝健律师讲授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知识,他针对当前国际国内复杂的经济形势,结合大量生动案例,讲解了侨商企业如何应对和防范企业内部和外部的风险,减少或防止企业在出口贸易磨擦、阴阳合同陷阱等方面的经济纠纷,并建议创新社会管理、发挥侨商会作用,多为侨企办实事、解难事。
    浙江宪林律师事务所主任林宪律师讲授了“融资法律实务”知识,详细介绍了侨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十种融资方式和融资风险防范对策,特别是在拓宽金融融资渠道、防范金融诈骗等方面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为侨商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有效安全开展金融活动支招。参加讲座的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认为讲座内容切合企业实际,对以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有很大的帮助。
    省侨商会维权委员会还每年组织律师团赴全省部分市、县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上门为侨商企业“法律体检”。2012年 3月2日和16日,省侨商会会长廖春荣亲自带领5位律师赴湖州和金华两市开展“访侨企送服务”活动,上门为28家侨商企业开展咨询服务和“法律体检”。律师们对企业普遍存在的劳动用工、用地拆迁、经济合同、信用保险、融资担保、知识产权、税收政策等30多个法律风险问题,提出了防范措施和对策, 企业老总们认为律师们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十分重要,特别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非常及时。
    四、建立长三角地区侨商组织法律服务网络,推进维权工作深入开展
    长三角是中国最大的经济圈,其经济总量相当于全国GDP的20%左右,进出口总额、财政收入和消费品零售总额均居全国第一,是今后一段时期内中国经济发展最快、最具有潜力的地区。因此,充分发挥长三角经济圈优势,加强长三角地区侨商组织法律服务网络建设,有利于推进维护侨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工作的开展。
    在国务院侨办、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关心、支持下,经过江、浙、沪、皖三省一市侨商会的共同努力,我们于5月30日至31日在杭州召开了长三角地区侨商组织维权工作座谈会。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夏付东和江、浙、沪、皖三省一市侨办(侨联)、侨商会领导、秘书长和维权委员会律师 60多人出席会议。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特别是签定了《长三角地区侨商组织维护侨商投资权益工作合作协议》,就筹备成立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委员会达成了一致意见。
    根据会议要求和合作协议规定,由浙江省侨商会牵头,筹备建立长三角地区侨商组织法律顾问委员会。经过五个多月的努力,于11月12日在杭州召开了长三角地区侨商组织法律顾问委员会成立大会。经浙江、上海、江苏、安徽三省一市侨商会推荐协商,确定由中国政法大学研究员、浙江海通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贺宝健任主任,上海市成功综合律师事务所主任臧广陵,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一级律师陈学斌,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史浩军任副主任。法律顾问委员会还特别邀请新加坡律师公会副会长、新加坡瑞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律师骆维明,新加坡瑞德律师事务所国际仲裁及中国业务总监葛黄斌,美国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杨炎龙为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同时,聘请了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民盟中央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上海社科院,武汉、杭州仲裁委员会等部门的法律专家为高级顾问,增加了其在国内外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我们相信,长三角地区侨商组织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成立, 对推进全区域的侨商组织维护侨商投资权益合作工作机制的建立,降低各地侨商组织维权成本,提升区域整体维权社会效果,都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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