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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世界经济复苏势头明显减弱,全球贸易增长速度放缓,但作为现代服务业领军者的跨境电商,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激励下,其发展可谓突飞猛进,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更是日益凸显。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约为6.5万亿元。
然而,电商企业出口也遇到一些现实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侨商会常务副会长、国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乃科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前的形势下,必须适时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特点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引导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陈乃科认为,当前我国跨境电商主要存在这样几个问题。一是通关服务亟须改进。跨境B2B贸易多采用传统的通关方式申报通关,由于检验检疫和海关的程序问题,时效性得不到保障;二是监管体系有待建立和完善。目前我国只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跨境电子商务涉及的交易、税收以及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方面没有专门的规范和标准;三是结汇方式需调整优化。目前主要采取下述三种结汇方式:一是开设多个个人账户。二是通过地下外汇中介处理外汇问题。三是利用国内个别地区不限制结汇额度的特殊外汇政策结汇。总之,外贸电商在跨境电子商务结汇方面仍存在许多不规范和不便利之处。
为此,陈乃科建议:一,优化通关、支付、物流、结汇等服务支撑体系。一是由海关部门牵头建立对跨境电商企业的认定机制,确定交易主体的真实性并建立交易主体与报关服务的关联体系。二是完善跨境电子支付体系。三是在保税区、通关、检验检疫、工商等与跨境物流配送相关环节,制定调整优化措施,推进贸易便利化,促进物流企业国际化发展。同时,健全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检验检疫监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争取实现对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源头可追溯、过程可监控、流向可追踪”的有效监管,降低跨境电商的质量安全风险。
二,建立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监管体系。研究制定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监管法规,建立健全跨部门的日常协作配合机制,加快监管信息系统与平台建设,逐步完善商务诚信体系,加强对平台企业的规范与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以及违反知识产权行为。
三,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电商企业在跨境交易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如俄罗斯海关清关时间过长,经常出现货物丢失等。建议我国商务等部门积极与相关国家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规则、条约的研究和制定,包括通关服务相关的配套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邮件快件检验检疫的监管模式、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和溯源机制、邮件快件的管理制度等,建立国际合作机制,为国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创造必要条件。
四,引导和支持跨境电商平台的发展。制定具体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大中型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在整合国内企业资源、对接国际市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开展规范化经营,提升服务品质,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切实可行的交易模式。促进跨境B2B平台从“黄页式”的信息平台升级为交易平台,提供包括海外推广、交易支持、在线物流、在线支付、售后服务、信用体系和纠纷处理等跨境电子商务全流程整合服务。(中国企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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