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30日
尊敬的廖春荣会长,陈励君监事长
各位理事、各位监事:
大家上午好!
正当全国上下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热潮之际,来自全省各地的省侨商会会长团成员、监事会领导以及各位理事、监事聚集一堂,在这里举行省侨商会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第二次会议,这是很及时的,充分说明了侨商会工作相当主动。在此,我谨代表省侨联向出席今天会议的各位理事、监事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
今年1月初,省侨商会顺利换届,盛况历历在目,廖会长和陈监事长的就职演说言犹在耳。近一年来,在廖春荣先生为首的会长团的领导和全体理事、监事的共同努力下,省侨商会在服务侨商企业转型升级、丰富会员业余生活、维护会员单位和侨资企业合法权益、办好会刊和网站以及广泛联系省内外侨资企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绩有目共睹。对省侨商会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我们省侨联是充分肯定的,同时也表示热烈的祝贺。今天在这里开会、总结工作经验,谋划今后打算,希望大家都能以主人翁姿态,共同把省侨商会建设好。刚才王主任做了很好讲话,让我感悟很多,借此机会,我也想对侨商会下一步的工作谈几点想法,供大家参考。
一、 在服务中心和服务侨商企业中积极有为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自觉地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十八大报告还提出要落实侨务政策,支持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关心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当前,我省正处于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进程中,海外侨胞应当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尤其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下,侨商组织和侨资企业的发展困难之际,侨商会作为“侨商组织和侨资企业之家”,主要任务就是要将侨商企业的发展与国家和家乡的繁荣发展联系在一起。因此,我们建议:新时期的侨商会更应充分发挥优势,依法维护侨企利益,创新服务手段,拓宽服务渠道,扩大服务内容,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
二、在发挥侨商会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做好“结合”文章
侨商会是在侨务部门指导下,以侨资企业为主体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社会团体,依照章程自主开展各项活动。然而,侨商会毕竟工作人员有限,精力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侨商会更大的发展。因此,我们建议:为了进一步提升影响力、促进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新时期的侨商会更应注重做好“结合”文章,尤其是与主管单位——省侨办、省侨联的工作相结合,努力做到借梯登高,共同发展。新一届侨商会在这方面已迈出了积极的一步。前不久,廖会长亲自到省侨联汇报侨商会的工作及下一步打算,听取了省侨联吴晶主席对侨商会工作的建议,就明年省侨商会工作与省侨联部分工作结合问题达成了初步共识。省侨联作为主管单位之一,在尊重侨商会主体作用的同时,也将积极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因为我们为侨商服务的愿景是一致的。
三、在活跃侨商文化中开拓创新
省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这一重大历史使命。侨商会不仅在建设物质富裕的现代化浙江中责无旁贷,更要在建设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中有所建树。侨商展示给家乡人民的不仅是经济实力,还要展示出更高的文化素养。因此,我们建议:新时期的侨商会更应注重侨商的文化建设,着力丰富侨商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侨商文娱活动,如开展侨商书画比赛、鉴赏活动等,着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四、在阵地建设中加大力度
一是加强侨商组织自身建设。要依据侨商会章程,建立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形成良好的组织机制和科学的管理体系;继续推进组织建设,扩大侨商组织的覆盖面;加强对侨商组织工作人员队伍的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队伍素质。希望今后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商会影响。
二是加强侨商会宣传阵地建设。侨商会自创办起就有了自己的“一刊一网一简报”(即《浙江侨商》杂志、省侨商会门户网站和浙江侨商简报),这是侨商会宣传自己的阵地和平台。我们要充分发挥好这些宣传阵地的作用,把它作为展示浙江侨商风采的窗口和广大会员互相交流、共谋发展的平台
三是积极规划筹建侨商标志性建筑——侨商大楼。浙江是全国重点的侨务大省,侨务资源丰富。为适应我省建立华侨总部经济的要求,需要有一个代表侨商组织、展现侨商形象的标志性建筑——浙江侨商大楼,以侨商大楼为基地,打造华侨要素回流集聚、华侨产业集群的重要平台。
各位理事、各位监事:我们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的新时期,侨资企业和侨商会的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挑战。让我们抓住机遇,总结经验,探索进取,创新发展,努力把省侨商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做出新贡献。
最后,预祝省侨商会二届二次理事会、监事会圆满成功!
祝大家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事业兴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