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部署,做好推进会员单位和侨资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工作。与有关部门联合继续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服务”活动,帮助会员企业和侨资企业解决在转型升级中遇到困难和问题。
二、积极引导会员企业和侨资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发挥带头作用。帮助侨商和侨资企业产品“走出去”,在省外和海外创建市场、设立仓储中心和展示中心等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开展“发挥侨商优势、为实施‘走出去’战略服务”的调研活动;举办海外投资和跨国并购培训讲座,提供政策和策略咨询;组织会员企业赴海外有关国家和港澳等地区考察市场,为侨资企业“走出去”做好服务工作。
三、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新农村工作要求,发挥侨商组织的优势,积极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引导会员企业做好与乡村结对扶助工作,积极参与我省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拓展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的领域,进一步扩大侨商组织影响力。
四、在信息共享、维权权益、合作发展、人才资源、文化交流等五个方面积极发挥合作机制作用。上半年在杭州承办长三角地区侨商组织维权工作座谈会,交流各地维护侨商投资合法权益的做法和经验,推进长三角地区侨商组织维权工作机制的建立,并筹建成立长三角地区法律顾问团。
五、发挥省侨商会维权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会员单位和侨商企业的合法权益。在认真做好会员企业经济纠纷投诉协调处理工作的同时,上半年组织维权委员会成员走访企业,了解情况,倾听意见,开展“企业法律体检”和法律知识巡回演讲活动,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下半年举办由会员企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的法律知识培训班,增强企业法律和维权意识。
六、做好牵线搭桥工作,为会员单位生存发展创建平台和拓展空间。组织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的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和浙江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区建设,参加我省浙洽会、农博会、相聚“长三角”等有关经贸、引智活动。继续组织侨商到省内侨资企业和经济开发区、留创园等参观考察和交流合作。继续开展“侨资企业中西部行”活动,组织会员赴甘肃、云南、贵州、四川、内蒙、新疆、西藏等地考察,使更多侨商企业在中西部地区落户发展。
七、为扩大和提升侨商会的影响,加强与国务院侨办、中国侨联、中国侨商会、中国侨商联合会以及省直顾问单位的联系和沟通,使侨商会工作能争取得到上级部门和各顾问单位更多的指导和支持。拟在上半年组织会长团成员、监事会领导赴北京开展一次走访活动;年底组织一次侨商会顾问团成员、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与会长团成员、监事会领导的联谊活动,请省领导出席并讲话。
八、加大宣传力度,为会员和侨资企业发展营造和谐环境。积极推荐侨商参与各种荣誉和奖项活动的评选;与浙江卫视国际频道、浙江经视等媒体联合,加强海内外浙商宣传工作;办好《浙江侨商》会刊和浙江省侨商会网站。上半年举办一期通讯员培训班,提高通讯员业务水平和写作能力。做好浙江侨商网站通讯员上年度考核和优秀通讯员评选表彰工作。
九、加强省与各市、县侨商组织之间的联谊互动和交流合作, 支持各地侨商组织开展活动。下半年召开全省侨商组织秘书长工作会议。指导丽水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成立侨商组织,争取在2012年全省11个地级市全部建立侨商组织, 逐渐形成一个有效的全省性侨商组织网络系统。
十、加强内部建设,使协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化、科学化。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协会各项议事制度。加强秘书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