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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诚信自律,侨商会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一2018年浙江省侨商会工作回顾之六

[作者:江河 来源: 浙江省侨商会 时间:2019-02-18 18:04:41 阅读:2605 次

    2018年11月,浙江省侨商会和省留联会、省侨青联联合向广大浙籍侨商发出倡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倡仪》强调侨商企业包括各级侨商组织要开展诚信自律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自觉做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为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上级部门党委的要求,经中共浙江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批复同意,中共浙江省侨商会支部委员会于3月成立。

 

 

    严格坚持理事会、监事会会议和会长团、监事会领导会议制度,讨论决策侨商会重大事项;健全了省侨商会会长、监事长联谊会会议制度,加强了省侨商会会长团成员、监事会领导以及省、市侨商会的交流和联谊;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会务活动,对侨商会重大活动、工作计划、年度总结、大事记,理事会、监事会决议和捐赠资助等情况,实行信息公开,提升了社会公信力。

 

  

       一年来,省侨商会社会影响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赢得了广大会员的认可和社会各方面的好评。2018年5月9日,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对外开放大会上,省侨商会被授予“2017年度浙江省十佳对外合作单位”荣誉称号;在8月29日召开的第十次侨代会上,中国侨联授予浙江省侨商会“全国侨联系统先进组织”荣誉称号;在11月28日举行的浙江省社会组织总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省侨商会当选为副会长单位。

 

   

 

    同时,多位省侨商会领导和专业委员会负责人获得了上级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会长廖春荣,监事长陈励君,常务副会长陈乃科、丁列明,副会长尹霄敏、林文清、徐旭昶、曹国荣、汪维佳、姚力军,一届科创委副主席李方平被浙江省侨联授予“致敬改革40人”荣誉称号;常务副会长丁列明荣获“中国侨界杰出人物”称号,入选第五批省特级专家;常务副会长姜际春荣获“第四届光荣浙商”称号;副会长徐旭昶、尹霄敏、姚力军、陈正龙荣获“改革开放40周年•时代甬商”称号;副会长姚力军、青年委员会副主席李楚荣获“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称号;副会长卢笙荣获“中国侨界贡献奖”;首届科创委副主席李方平荣获“第五届光荣浙商”和"杰出杭商"称号,入选第三批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名单。(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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