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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推出多项服务政策

[作者:浙江公安网 来源: 浙江省侨商会 时间:2013-05-07 15:29:14 阅读:11262 次
    为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方便国内居民办理出国(境)证件和来杭国外境外人员办理住宿登记申报手续,进一步优化出入境环境,传递公安机关改善民生的诚意和细处为民的温暖,根据浙江省公安厅的相关工作部署,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深挖工作潜力,于近期推出6项创新服务举措。
   一、来杭境外人员可以通过互联网自行办理住宿登记申报手续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境外人员(包括外国人、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和华侨)在华住宿需要办理住宿登记申报手续。目前,入住宾馆饭店的境外人员可以在宾馆饭店直接办理住宿登记手续,散居社会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所在单位或辖区内境外人员管理服务站办理住宿登记手续。从今年4月1日起,境外人员或其亲朋好友可以登陆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jsgat.gov.cn)=〉办事大厅=〉境外人员办事=〉境外人员信息社会采集系统),自行完成住宿登记申报手续。这一举措减少了办事流程,将极大地节省申报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境外人员个人申报住宿登记时,要确保登记信息准确无误,需要提供清晰可辨的证件资料页(照片页)、签证页和入境章图片。通过审核的信息将发送反馈短信至申报人,告知其申报数据已通过,并可自行打印申报凭证。自行打印的申报凭证可视作办理住宿申报手续依据,境外人员持凭证可以办理签证等业务。
  二、再次赴港澳自助受理办证时间城区由5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
  目前,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在华光路35号(市公安局大门南侧)单独设立了再次赴港澳旅游签注自助受理大厅,此前通过自助受理的办证时间为5个工作日。为进一步方便申请人,从5月2 日开始,在城区范围内将再次赴港澳自助办证的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此项服务举措覆盖范围包括:在城区各出入境办证窗口自助受理成功的再次赴港澳旅游签注申请。
  三、再次赴港澳旅游签注网上受理双向速递服务
  为进一步拓展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内容,根据省公安厅的部署,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于4月中下旬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出了再次赴港澳旅游签注网上受理双向速递服务。
  双向速递服务工作流程主要为:申请人登陆浙江省公安厅或者杭州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网页,申请港澳再次签注(交证窗口需选择户口所在地市级出入境管理部门),选择EMS双向速递服务和填写相应内容,最后将生成EMS双向速递服务订单信息。速递公司将派员上门收取证件和收费,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办证期限内将证件寄达到申请人手中。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市的“EMS双向速递服务”受理范围仅限杭州市,业务类型也仅限于办理港澳再次签注(个人旅游、团队旅游)类业务,受理范围是可通过自助受理机办理签注的证件。
  四、再次赴港澳签注自助办理急事急办服务
  5月2日起,对于符合公安部规定急事急办情形,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和城区公安分局再次赴港澳签注自助受理点申请的,可在8个小时内(以工作时间计)为申请人办结证件。加急条件(须提交相应材料)如下:
  1、赴港澳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赴港澳就学开学日期临近的。
  五、省内跨户籍地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便民服务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经过去年底以来的试运行,从4月中下旬起,正式在全市推出省内跨户籍地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服务举措。
  具备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含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可以跨户籍地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暂不包括赴台个人旅游签注和赴台金、马、澎地区个人旅游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1、具有浙江省户籍且不属于申领普通护照政策调控地区的人员;
  2、在现居住地、工作或学校所在地(以下统称居住地)居住满1年(含)以上,或因工作、就学、处理个人紧急事务等确有需要在居住地办理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3、不属于由市级以上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定并纳入临时控制人员管理库进行管控的人员。
  以上申请人如果想在我市各出入境办证窗口跨户籍地提出申请,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交验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满1年(含)以上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并提交复印件;
  2、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国境的意见;
  3、向暂住地所在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在杭居住期间居住地址有变化的,申请人应到最后登记居住地所在辖区出入境办证窗口提出申请;
  4、在杭未居住满一年,因紧急事由需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其紧急事由按公安部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急件证明材料,再提交临时居住证、全日制在校证明或劳务用工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确有急事急件的人员,可不受居住地辖区限制就近受理;
  5、在杭就读的本省外地大学生必须要申领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居住不满1年的需提供就读大学开具在读1年以上证明方可受理;
  6、随父母在杭居住的本省外地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申请,必须提交父母双方其中一人在杭暂住满一年的居住证,居住证的同住人信息栏中要有该未成年申请人信息,同时提供该未成年人就读杭州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该未成年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随父母申请。
  六、境外人员证件到期短信温馨提醒服务
  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服务效能,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于2012年3月推出了“内地居民出入境证件办结短信温馨提醒”服务。该服务举措运行至今,已累计发送提醒短信33.7万余条,及时告知申请人证件办结情况,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为减少和避免在杭办理过居留许可的境外人员因证件逾期而导致非法居留问题的发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将于5月下旬推出国外境外人员证件到期短信提醒服务。
  需要提醒的是,在杭境外人员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许可时,尽可能在相关表格中填写可以联系到的手机号码,经常关注证件有效期,并按期离境。对符合办理续签条件的,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浙江公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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